本标准适用于建 (构)筑物的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 一、施工准备 1、材料 ⑴木模板 (或夹板 ): 木模板 (或夹板 )宜采用Ⅰ或Ⅱ等松木, 杉木以及胶合夹 板,并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6—83和《木结构设计规范》 GBJ5—88中的有关规定。 ⑵木枋 :木枋宜采用Ⅰ或Ⅱ等松木、 什木, 并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 GBJ206—83和《木结构设计规范》 GBJ5—88中的有关规定。 ⑶支顶系统 :木(松木或杉木 )支顶及钢门式刚架、 钢管等, 并应符合《木结 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6—83、《木结构设计规范》 GBJ5—88及《钢管脚 手架扣件》 JGJ22—85中的有关规定。 2、作业条件 ⑴模板结构选型 : 模板及支模板顶架的结构与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结构特 点,平面几何形状、施工机具设备、模板及顶架料供应等条件综合比较后,选定 最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