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省 交 通 公 路 工 程 局 阿 深 高 速 安 阳 段 No.4 合 同 段 甲方: 乙方: 1 涵洞、通道工程劳务合作协议书 甲 方 : 河 南 省 交 通公 路 工 程 局 阿 深 高速 安 阳 段 No.4 合 同 段项 目 经 理 部 乙 方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和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承 包 条 例 》 以 及 有 关 规 定 和 甲 方 与 安 阳 黄 河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签 定 的 《 阿 荣 旗 至 深圳 高 速 公 路 安 阳 段 土 建 工 程 合 同协 议 书 》,结合 本 工 程 的 具 体 情况 ,为 保 证 工 程 的 顺 利进 行 、 工 程 按 期 竣 工 验 收 交 付 , 甲 方 和 乙 方 在 公正 平 等 、 互 惠 互 利 的基 础 上 , 经 协 商 愿 就 阿 深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