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 A款)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 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法从事 道路客运服务的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旅客在乘坐被保险人提供的客运车辆的途中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 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 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旅客是指持有效运输凭证乘坐客运汽车的人员、按照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坐客运 车辆的儿童以及按照承运人规定享受免票待遇的人员。(驾驶员、售票员等非旅客人员除外) 财产损失指旅客托运行李及随身携带物品的损失。 第四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 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合法从事道路客运服务的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旅客在乘坐被保险人提供的客运车辆的途中遭受人身伤 亡或财产损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应由被保险 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旅客是指持有效运输凭证乘坐客运汽车的人员、 按照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 乘坐客运车辆的儿童以及按照承运人规定享受免票待遇的人员。 财产损失指旅客托运行李及随身携带物品的损失。 第四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 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