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表面油漆饰面 施工工艺 A、施工工艺 木质表面油漆分混色油漆和清漆。木质表面主要是指门窗、家具、木装修(如墙 裙、隔断、挂镜线、顶棚等)。一般松木等软材类的木质表面,以采用调合漆或 清漆面的普通或中级油漆较多; 硬材类的木质表面则多采用漆片、 蜡克面的清漆, 属于高级油漆。 1、清油、铅油、调合漆面 (1)施工程序:刷清油à嵌批腻子à刷铅油à刷调合漆。 (2)涂饰方法:为保证质量,每道工序应按如下操作方法进行。 刷清油:清油一般的配合比以 1:2.5 (熟桐油:松香水)为好。这种清油较稀, 帮能渗透入木材内部, 起到防止木材受潮变形、 增强防腐的作用, 并使后道嵌批 的腻子、刷的铅油等能很好地与基层粘结。刷清油要求不宜过厚,薄而均匀。 嵌批腻子 :清油干后应即进行嵌批腻子。所有洞眼、裂缝、榫头处以及门心板边 上的缝隙也都要嵌批整齐。腻子干后,应用木砂纸打磨,要求表面平整清洁,利 于涂刷
木饰面施涂混色油漆施工工艺 1、施工准备 (1) 技术要求 施工前技术交底人员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木饰面施涂油漆施工的书面技术 交底。 (2)材料要求 涂料:硝基漆 (3)主要机具 油刷、排笔、铲刀 (4) 作业条件 1) 施工环境应有良好的通风,抹灰工程、地面工程、木装修工程、水暖电 气工程等全部完工后,环境比较干燥,相对温度不大于 60%;需装饰木饰面的结 构表面含水率不得大于 8%-12%。室内温度一般不低于 10°C。 2) 做样板间,经业主及监理公司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组织班组进行大面 积施工。 3) 施工前应对木门窗等材质及木饰面板外形进行检查, 不合格者,应更换。 木材制品含水率不大于 8%-12%。 4) 操作前应认真进行工序交接检验工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准进行油 漆施工。 5) 施工前各种材料必须先报验, 经业主及监理确认后进行封样后才能采购。 已报验样品在大批量材料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