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大院租赁合同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甲方将成寨村 南一处占地为壹拾贰亩的养殖大院租给乙方养羊使用。其中房屋 拾间 (留一间甲方自用 ),敞棚拾间, 东西院墙带拐。 租用期为叁年, 即贰零壹肆年 月 日起至贰零壹柒年 月 日止。租金 为玖万元,分为叁次缴清,即于每年叁月拾伍日前,将当年的租 金叁万元整缴清,不得拖欠;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 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当年租金缴清后,双方无任何理由要 求退还。 为明确日后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定以下细则 供双方共同信守。 1、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再将大院及房屋棚舍租给别人。 2、乙方必须正确使用和爱护一切建筑设施及场地, 不得粗暴 使用,如因乙方使用或看护不当,造成严重损坏,乙方必须负责 修复,如不能修复,须照现价赔偿。 3、合同存续期间, 乙方不得从事非法或高污染项目的生产经 营。不可将房、棚、院转手租
华强路街景整治与改造规划 华强路街景整治与改造纲要性规划设计 一、 背景与规划目的 华强路位于福田区东部,南自滨河路,北至笋岗路,沿线与深南路、振华路、振兴路、红荔 路、百花路相交, 全长约 2500米。作为深圳经济特区最早的工业区, 上步工业区在深圳的经 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早期这里汇集着全国最大的电视、电话、钟表、电脑、收录机 等生产基地。随着近年工业区的外移、商业零售业的发展,华强路的现状与旧有设施已无法 满足城市高速发展的要求,华强路必须有一个新的面貌来表达城市的性格。 1. 背景 深圳市――作为一个以国际性城市为总体发展目标的现代化城市,近期的城市建设目标在综 合整治城市环境,对深圳市重要的路段和重要节点进行综合治理和改造。作为福田区的重要 路段,华强路街景整治与改造成为福田区城市环境改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期必须实施的 重要工程,其环境质量的提升将直接带动相关整个区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