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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15
房屋大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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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大院租赁合同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甲方将成寨村 南一处占地为壹拾贰亩的养殖大院租给乙方养羊使用。其中房屋 拾间 (留一间甲方自用 ),敞棚拾间, 东西院墙带拐。 租用期为叁年, 即贰零壹肆年 月 日起至贰零壹柒年 月 日止。租金 为玖万元,分为叁次缴清,即于每年叁月拾伍日前,将当年的租 金叁万元整缴清,不得拖欠;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 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当年租金缴清后,双方无任何理由要 求退还。 为明确日后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定以下细则 供双方共同信守。 1、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再将大院及房屋棚舍租给别人。 2、乙方必须正确使用和爱护一切建筑设施及场地, 不得粗暴 使用,如因乙方使用或看护不当,造成严重损坏,乙方必须负责 修复,如不能修复,须照现价赔偿。 3、合同存续期间, 乙方不得从事非法或高污染项目的生产经 营。不可将房、棚、院转手租

华强路街景整治规划设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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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路街景整治与改造规划 华强路街景整治与改造纲要性规划设计 一、 背景与规划目的 华强路位于福田区东部,南自滨河路,北至笋岗路,沿线与深南路、振华路、振兴路、红荔 路、百花路相交, 全长约 2500米。作为深圳经济特区最早的工业区, 上步工业区在深圳的经 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早期这里汇集着全国最大的电视、电话、钟表、电脑、收录机 等生产基地。随着近年工业区的外移、商业零售业的发展,华强路的现状与旧有设施已无法 满足城市高速发展的要求,华强路必须有一个新的面貌来表达城市的性格。 1. 背景 深圳市――作为一个以国际性城市为总体发展目标的现代化城市,近期的城市建设目标在综 合整治城市环境,对深圳市重要的路段和重要节点进行综合治理和改造。作为福田区的重要 路段,华强路街景整治与改造成为福田区城市环境改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期必须实施的 重要工程,其环境质量的提升将直接带动相关整个区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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