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建邯黄监理部 关于加强邯黄铁路工程环保和水保 监理工作的实施措施 第一节、 环保、水保管理依据 1.国家和铁道部部关于铁路工程建设环保工作的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3.经批准的开工项目环境评估意见书; 4.施工区域地方的环保规定,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相关 环保工程建设单位下达的有关工程项目的环保规定和要求; 5.水利部关于邯黄铁路工程水保方案的复函 6.委托监理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 7.该项目监理规划及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第二节、 环保水保管理目标 认真贯彻行国家有关环保、水土保持的相关法律法规, 坚持项目建设 “三同时” ,全力把邯黄铁路工程打造成集 “路 基、桥涵安全防护、生态环境和景观设计于一体,体现人与 自然相和谐”的绿色风景线。环境保护工程设施的环保效果 达到设计的要求;经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治理后,基本保证 水土不流失;开挖面不裸露,取、
1 第一章 环水保监理工作原则 一、监理工作依据 国家有关环水保的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章制度;本工程《环 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意见;本项目的有关环 水保设计文件;《保泸高速项目管理办法》 等业主有关环水保的管理办法、 文件。 二、监理工作方针 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三同时”制度,采用先进的高速环水保技 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水保管理措施,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水 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环水保要求。 三、监理工作目标 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水保措 施落实到位,努力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高速公路。 四、监理工作范围 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 砂石料场及材料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制梁厂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区域。 第二章 环水保监理组织机构、环境保护体系及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