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排污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新建项目申请新证 申请时间:应在收到验收合格文件后 10日内提出申请 提供材料: ①验收申请报告; ②验收 监测报告; ③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④ 环保工作总结 现有排污者申请换证 申请时间:应在老排污证期满前 30 日内提出申请 提供材料: ①老排污证 (正、副本); ②监测报告(近期) ;③排污许可证 申请表;④环保工作总结 开始 材料齐全 受 理 岗位名称:环保窗口 办理人员:于成卓 办理时限:当日 工作职责:①告知办理流程;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格式文书:①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涉及资料: 是否可暂停:否 是否可公开:是 是否可终止:是 是否可挂起:否 是否可回退:是 是 否 初 审 岗位名称:总量办承办人员 办理人员:曹文华 办理时限: 4 个工作日 工作职责:审查申请材料内容,初拟审核意见 格式文书: 涉及资料: 是否可暂停:否 是否可公开
新城区环保局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 凡在新城区辖区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 水污染物的企业、 其 他组织和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都必须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 排污单位在 8月 10日前 (以后在每年的第一季度 )向我局领取排污申报登记 表,并如实填写。 (一)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 1、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 2、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规程和运行维护方案; 3、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4、依法缴纳排污费; 5、排污单位有较完善的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二)在排污申报登记的基础上,提出排污总量申请,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 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1、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2、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材料; 3、对排放污染物要有具备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近 一年内的监测报告(新、改、扩建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 4、排放污染物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