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题】对外承包项目人民币借款合同 借款方: (简称甲方) 贷款方: 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承包 国(地区) 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 在 总行 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 关于中 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 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元。 二、乙方凭甲方报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 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贷款的期限是 年 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月息 ‰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 加收 %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 %利息。贷款利息每 季计收一次。 五、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