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规范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河南境内)工程开工审 批管理,根据铁道部《关于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 和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通知》 (铁计〔 2007〕29 号)和铁道部《关 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铁计函〔2004〕 393号 )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 2 条 本工程新建的施工标段工程及单位工程,都应在正 式开工之前,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第 3 条 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 次开始建设。分期建设的项目,其开工建设是指第一期工程开始 施工,在这之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 时通讯及临时便道施工等均不算正式开工。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 4 条 本项目开工报告由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 公司其它部门配合, 经公司组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令 第 35 号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已经 2015 年 2 月 15 日国 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5 年 5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 赵树丛 2015 年 3月 31 日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和审批,严格保护和合理 利用林地,促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 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是指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 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包括: (一)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林地。 (二)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 (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 工程设施占用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