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2001年 月 日 鲁建 5-1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回填砂 交底内容: 1、回填: 1.1 回填前先清理基底有机杂物、淤泥。 1.2 回填前应清除砂中的杂草、树根等有机杂物及建筑垃圾。 1.3 回填时应分层进行, 每层厚度不大于 25cm,砂应提前浇水至饱和后再铺填, 人工铺填大致平整后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密实,振捣遍数不小于 3遍,下层检验密实 后才能进行上层铺填。 1.4 竖向间断处应形成斜槎,上下层之间应错开至少 1米,接槎填筑时应仔细 夯实接槎处。 1.5 回填时应注意安全,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 1.6 严禁用注水沉砂法沉实。 2、成品防护:若长时间不进行上层施工, 再进行施工时,应将表层砂重新夯实。 3、质量标准 3.1 砂和砂石中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机杂质,冻结的砂石不得使用。 3.2 砂石铺筑应分层进行, 并在下层的密实度经检验合格后方可
. . 回填砂施工方案 1、 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建筑工程施工手册》 2、 工程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砂垫层机械回填 3、 施工准备: 3.1 材料:砂宜采用颗粒级配良好、质地坚硬的粗砂,砂石最大粒径 及百分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3.2 主要机具: 3.2.1 装运砂垫层机械有: 14t 自卸汽车、小型铲车及三轮车等。 3.2.2 碾压机械:推土机、小型装载机 3.2.3 一般机具有:蛙式打夯机、手推车、铁锹(平头或尖头) 、5m 钢尺、胶皮管等。 3.3 作业条件: 3.3.1 施工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回填砂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 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回填砂料含水量控制范围、虚铺厚度等参数。 3.3.2 回填前应对基底和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后要做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