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www.9ask.cn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 合同法释义 -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本章共九条,对供用电合同的概念、 内容和履行地点、 供用电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 供用水、气、热力合同参照适用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对供用电合同概念的规定。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与用电人订立的, 由供电人供应电力、 用电人使用该电力并支付电费的协 议。 供用电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民事合同。 合同的标的,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电”, 由于其具有客观 物质性并能为人们所使用, 因而属于民法上“物”的一种。 供电人将自己所有的电力供应给用电人 使用,用电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价款, 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买卖关系。因此, 供用电 合同本质上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买卖合
多式联运合同 作为运输组织形式,有的是用一种运输方式完成的运输,还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 方式完成的运输。前者被称为“单式运输”,后者被称为“多式联运”。多式联运是最 近十余年发展起来的,实行“一次托运、一次收费、一票到底、一次保险、全程负责” 的“一条龙”服务的综合性运输,具有独特的优越性。 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订立的,约定以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 运输方式,采用同一运输凭证将旅客或者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的运输合同,如海陆空联 运合同、水铁联运合同等,通常包括旅客联运合同和货物联运合同。本文章以国内货物 多式联运合同为例,分析主要合同条款。 多式联运合同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传真 : ●律师分析 【条款目的】 以上内容规定了货物多式联运合同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