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某论坛的一个帖子,拿出来供大家进行讨论,下面个人也回复了一点,三 楼是另一资深人士的回评。大家共勉。 一、问题的提出 做为一名工作在工程结算审价第一线的 造价工程师 ,我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 这样的困惑:明明招标文件中对工程有着很清楚的某种描述或要求, 但由于施工 合同中对此内容未有提及或虽有提及但要求内容发生了变化,从而引发争 议―――招标文件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对承包人是否具有约束力? 这两个问题实质上是一个问题。 因为合同文件当然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 因此只 要能确认招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那么它自然也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 但招标文件究竟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呢?对这一问题, 目前否定者的依据无非 有二:其一在于施工合同范本中不包含招标文件; 其二在于建设工程招标属要约 邀请。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两种观点分别进行分析。 二、施工合同范本是否不包含招标文件 对招标文件是否应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