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XX回迁安置楼房 配套及装修标准 一、楼宇住宅套内部分建筑标准 1. 入户门→→防火、 防盗、保温一体钢质四防门 ;门尺寸为 1000×2100mm。 如果满足高层防火规范出口的条件可选择不防火门。 但满足防火分隔的 要求。 2. 对讲系统→→黑白可视对讲系统。 3. 采暖→→地暖系统(分户计量) 。卧室、卫生间、厨房均设计。卫生间 设计挂暖气片。 4. 电话、网络、闭路电视→→电话、网络设一个接口,闭路电视接到客厅 和主卧室。 5. 插座、灯具→→接到各室(白炽灯) 。 6. 天然气→→接到厨房。 7. 给水→→接到位(只留水嘴) ,不考虑太阳能。洗手盆、洗菜盆设计非 安置房注明由用户自理。安置房若用户要求可施工到位。 8. 排水→→留地漏及排水管及卫生洁具。 注明卫生洁具用户自理。 安置房 设计座便器若用户要求可施工到位。 9. 窗→→塑钢窗,卧室、厨房、卫生间用平开(内开)
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1、再生水。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 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 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 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 (SL368—2006)的有关规定。 2、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 胶粉应当符合 GB/T19208—2008 规定的性能指标。翻新轮胎。翻新轮胎应当符合 GB7037—2007、GB14646—2007 或者 HG/T3979—2007规定的性能指标,并且翻新轮胎的胎体 100%来自废旧轮 胎。 3、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 30%的特定建材产品。特定建材产品, 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 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 4、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