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高效化、规范化、制度 化,制定本操作程序。 本程序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县环保局统一办理。 一、预申报与审查 (一)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 议书)、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图、企业名称核准书(到工商部 门申请办理),填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报表》 ;上级审批的, 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预审申报表》 。 (二)环保部门进行现场勘验,写出现场勘验报告。 (三)环保部门通过预审对项目是否属于限批和禁批范围、 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审查。同 意做环评的,对项目的环评文件编制提出初步意见,便于环评 工作的开展;不同意做环评的,说明理由。 二、申报 建设单位
合同审批工作程序 1、 目的:使合同文本完整、规范,确保第一时间正确解决问题。 2、 范围: 2.1工程类合同审批。 2.2设计类合同审批。 2.3材料设备类合同审批。 2.4各类合同的归档。 3、 职责:在第一时间上传下达,加强各流转部门的信息传递,督促各审批部门加速审批。 4、 程序: 4.1检查合同资料是否完整: 4.1.1四份乙方已盖章的合同正本,两份副本。 4.1.2由设计部认可的施工图纸2套。 4.1.3已经预算部审核认可的预算书2份。 4.1.4对合同价超出10万元的工程应附上招投标过程、备忘及签约单位的三证(见招投标管理文件)。 4.1.5对不进行招投标的材料设备选购,应附上货比三家的具体资料及主管工程师说明。 4.1.6填妥《合同审批表》中各项栏目。 4.2满足以上条件的合同文本可进入下一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