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97-8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7年10月1日 关于发布《水泥混凝土路面 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计标〔 1987〕 226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 (81)建发设字第 546 号文的通知 ,由交通部会同有关 部门共同制订的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97—87为国家标准 ,自一 九八七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交通部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 ,由浙江省交通厅负责。 出版 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七年二月九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 81〕建发设字 546 号文通知 ,由浙江省交 通厅负责主编 ,并会同广东省交通厅等十四个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 B J 97-87 第一章 总 则 1.0.1 为了提高水泥混凝土路(道)面(以下简称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技术 水平,保证工程质量,以促进交通建设和运输的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 城市道路、厂矿道路和民航机场道面等 就地浇筑的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及验收。 注:民航机场道面指跑道、停机坪、滑行道。 1.0.3 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必须根据设计文件、施工条件及水文、地质、气象等 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 1.0.4混凝土路面原材料的选用,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 1.0.5 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应采用机械操作,并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 艺。 1.0.6 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主要符号: σ3--- 混凝土计算抗折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