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暂行 )标准 (2012-08-04 16:23:53) 转载▼ 标签: 工程造价咨询 杂谈 附表 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 序 号 服务项 目 收费基数 划分标准(万元) 500以 下 500-1000 1000-5000 5000-1 亿 元 1-5 亿元 5 亿元以 上 一 设计概 算的编 制与审 核 设计概算 3‰ 2‰ 1.5‰ 1‰ 0.6‰ 0.4‰ 二 施工图 预算、标 底投标 报价编 制 建安工程 费 4‰ 3‰ 2.5‰ 2‰ 1.5‰ 1‰ 三 编制竣 工结算 建安工程 费 5‰ 4‰ 3‰ 2.5‰ 2‰ 1.5‰ 四 审核施 工图预 算、标底 送审建安 工程费 基本收费 1- 2‰ 另按审核增减额 3-6% 五 审核竣 工结算 送审建安 工程费 基本收费 2- 3‰ 另按审核增减额 5-10% 六 编制工 程清算 单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南省价格听证 目录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 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8 年第 2 号令)和《河南省政 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河南省 价格听证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列入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在制 定和调整价格时,要按目录规定的听证权限分别由省、市价 格主管部门主持听证。 二、对列入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属于省级价格主管部 门组织听证的,并已由省发展改革委主持对定价原则、基准 价格和浮动幅度进行听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省辖市价格主 管部门在制定具体价格水平时,原则上不再进行听证。对其 中有若干调价方案由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 况选择的项目,是否再组织听证由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确 定,如需听证,要报告省发展改革委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