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 规范二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 提 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等法律、 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内二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 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并按照本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以下简称注册证书) 和执业印章, 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单位项目负责 人,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以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 动。 第四条 省级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财教, 2010? 13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 、教育局、劳 动局,有关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 、 教育局、劳动局: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 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 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 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 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 (财教, 2009? 442 号),按照“中 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