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附件 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实施办法 (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 ,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 担 ,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 (建市〔2019 〕6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实行工程保证担保和对工程保证担保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保证担保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 中,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 的担保行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 履行或承担代偿责任。 工程保证担保类型 ,主要包括投标保证担保、 建设单位工 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施工单位履约保证担保、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