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 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 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全省城乡绿化工作。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绿化工作。 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 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 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作为现代化城市建设的 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城市绿化新技术、新成果,发 展垂直绿化,鼓励屋顶绿化,讲究植物配置。
DB41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1/T 796 —2013 屋顶绿化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oof Greening 2013 - 05 - 08发布 2013 - 07 - 08实施 河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41/T 796 —2013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