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 ,对投标人的 商务标、技术标和综合标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后 ,向招标人推荐不超 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一种评标方法。 招标人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设定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标三部 分的权重 ,经力口权后 ,总分值为 100 分。商务标的权重不宜低于 70%, 技术标的权重不宜高于 25%。综合标的权重不宜高于 10%。 对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 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其商务标权重可设定为 100%,但评标委员会对技 术标、综合标应进行初步评审。 一、技术标 100 分(明标或暗标 ) (一)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几项基本内容 : 1、主要施工方法 18 分; 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6 分; 3、拟技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 6 分; 4、劳动力安排计划 6 分 ;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