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码头工程,应进行防洪评价。根据2004年8月印发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内容要求,进行了拟建码头工程防洪影响分析,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演变分析、防洪评价计算和防洪综合评价等。河演分析结果表明,工程河段多年来河势稳定,河道深槽位置及两岸的江岸基本保持稳定;码头工程附近江岸基本稳定,工程水域河床冲淤幅度相对较小,具备开发利用的条件。平面二维数学模型计算结果表明,工程修建后对河道水位及流场的影响较小,码头工程的修建不会对其所在河段河势及行洪产生明显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