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供应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买大理石,双方就大理石加工、供应事宜进行协商,根据《经济 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商定内容如下: 一、甲方所需大理石名称、型号、数量、金额、总价 序号 规格 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规格、数量及质量标准加工生产大理石,不符合要求 的大理石材不得运送给甲方,甲方有权拒收不合格材料。 2、规格、数量见表一。 3、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各种规格型号大理石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等质量要求 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JC79-92 的相关规定,并提供放 射性指标检测报告,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优等品。 (2)乙方提供的各种大理石尺寸应方正, 各角成直角 ,毛面、火烧面表面应平 整,色泽一致,抛光面应图案清晰,色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