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监 测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晋价费字 [2012]406 号 省环境保护厅,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2010 年,我省修订并印发了《山西省环境监测服 务收费标准》 (试行),收费标准执行以来对于贯彻落 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 强化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 规范 环境监测服务行为, 促进环境监测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起 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保证环境监测服务工作的正常 开展,经研究, 同意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继续按照原 规定执行,并结合试行情况对相关规定进行修正完善, 现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通知如下: 一、山西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我省环境监测机构接受委托 对外开展的专业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未列入环境监测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由省环境保护厅报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 批准后执行。 四、环境监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