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 (中心 )站 质 量 手 册 ×××× /ZS—2007 编 制 人: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受控状态: 发 放 号: 持 有 人: ×××环保尾气检测站 质 量 手 册 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受控状态: 分发号: 文件编号: ×××× /ZS—2007 版 号: 第三版 编 写: 日 期: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2007—××—××发布 2007-××—××实施 批 准 遵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根 据国家环保总局、(××省、××市环保局)对本监测站管理和业务工作 的要求,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履行为环境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 社会公证数据的职能任务, 本站结合几年来组织结构、 人员、实验室环境、 仪器设备等方面的变化情况,重新再版了管理体系文件。再版后的《质量 手册 (第三版 )》及其相关的管理体系文件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1996-11-2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管理,完善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环境监测报告的管理,实现环境监测 数据、资料管理制度化, 确保环境监测信息的高效传递, 提高为环境决策与管理 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第三条 环境监测报告分为数据型和文字型两种;数据型报告是指根据监 测原始数据编制的各种报表、 软盘等;文字型报告是指依据各种监测数据及综合 计算结果进行文字表述为主的报告。 第四条 环境监测报告按内容和周期分为环境监测快报、 简报、月报、季 报、年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污染源监测报告。 第五条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的 编制和审定;并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 向上一级环境保护局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出 各类文字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