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电站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 1条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 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 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 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定本制度。 第 2条 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压力容器作业 4、起重机械作业(行车) 5、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第 3条 公司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取证、复审工作的 组织和联系,电站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调配及安全培训取证的监督协 助,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 第 4条 电站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并每半年报公司办公室, 由公司办公室汇总制定企业培训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