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 修 材 料 的 分 类 和 分 级 2.0.1 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 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七类。 注: (1) 装饰织物系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 ( 2) 其他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2.0.2 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 2.0.2 的规定: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表 2.0.2 等级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 A 不燃性 B1 难燃性 B2 可燃性 B3 易燃性 2.0.3 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 A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 定。B3级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 2.0.4 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 B1 级的纸面石膏板, 矿棉吸声板,可作为 A 级 装修材料使用。 2.0.5 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