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合肥市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审计结果公告 2010年第 2号(总第 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的规定,合肥市审计局于 2010 年 5月 20日至 6月 4日,对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简 称公积金中心)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资产负债和财务收支情况进 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运行基本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及回收情况 2009年,我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 263,824.03万元,较上年 增长 13.60%,月均归集额首次突破 2亿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87,266.32万元,较上年增长 56.62%;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户数 6,384户,贷款金额 122,602.10万元,较上年增长 23.25%; 回收贷款本金 67,061.83万元,较上年增长 33.55%。 (二)住房公积金资产负债及增值收益情况 截至 2
国家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目的是促进城镇住房建设, 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 公积金的来 源是职工个人每月从工资中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每月为职工同比率配缴的住房公 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单位和个人各 8%。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专款专用。 只要办过购房贷款 ,每年就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 ,用于归还贷款。 提取办法如下: 首先职工向单位申请, 单位予以核实后给职工开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盖好单位预 留在银行的印鉴。职工将借款合同,每月还贷款的存折及支取申请书带着,到上储蓄所 办理。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房。 如果你一次性付款买了房子,只要在半年内,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可以提取你公积 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如果你公积金帐户余额为 1870 元,可提 1800 元。因为装潢申 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都是不可以的。 办理按揭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你公积金帐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