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市重点工程建筑市场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建设、建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监管,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大建设工程的质量 和安全,根据《关于开展 2012 年合肥市建筑市场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 (合建? 2012?47 号),《合肥市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 工作实施方案》(合治工办? 2012?3 号)文件,现将重点建设工程建筑市场专项督 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列为省、市重点的在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 二、时间 2012年 7 月 16 日----7 月 22日,各方责任主体自查;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普 查; 2012年 7 月 23 日----8 月 26日,检查组重点督查。 三、内容 1、依法履行招投标相关政策的情况; 2、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人
1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管理程序 市重点局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由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 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开工审批办理、工程施工管理、 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工程决算审计、质量回访、项目竣工后 评估等阶段组成。 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管理流程具体如下: 一、 工程立项 市建委(排管办、市水务局)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议 书,报市发改委(亚行贷款项目为省发改委)组织审批,报市 (省)政府批准后,下达立项批复。 二、 可行性研究 市建委(排管办、市水务局)在项目立项批复后,通过招 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规划 设计条件、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资料齐 备后,报市发改委(亚行贷款项目为省发改委)组织审批。 三、初步设计 市建委(排管办、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设计单位编 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报市发改委组织审查批复。本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