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抗震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 法规和标准等。 2、负责抗震系统的人才培训,开展宣传、普及抗震防灾知识。 3、指导全市建筑业抗震防灾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 的审批管理工作。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不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编制、修订菏泽市区抗震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县区和部门编制区域和工矿企业抗震防 灾规划;指导村镇建设抗震工作。 5、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进行政策性审查。对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所出具的审查意见进行抗震专项监管。 配合有 关部门组织对全市抗震设计质量的抽查 6、负责工程建设的抗震管理工作,包括:抗震鉴定、加固及使 用管理等。负责新建、扩建、改建、技改工程的抗震设防质量专项检 查工作。监督有关部门对新建工程主体竣工进行抗震专项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