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栏安装 工程报验申请表 工程名称:杭州铁路东站枢纽地区白石港(东宁路 - 机场路)、(环站北路 -天城路)河道景观绿化工程 编号: A5-3 致:浙江城建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 我单位已完成了白石港(环站北路 ~天城路)节点 A 石护栏安装 工程,按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 进行了自检,质量合格,请予以审查和验收。 附件: 1、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 2、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 3、观感验收记录 □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5、 护栏安装检验批 质量验收记录 □ 承包单位(章) : 项目经理: 日 期: 2014.12.20 审查意见: □ 所报隐蔽工程的技术资料□齐全 /□不齐全,且□符合 /□不符合要求,经现在检测、核查□合格 /□不合格,□同意 /□不同意隐蔽。 □ 所报检验批的技术资料□齐全 /□不齐全,且□符合
第 215 节 河 道 防 护 215.01 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包括:河床加固铺砌及顺坝、丁坝、调水坝及锥坡等砌筑工程及其有关的施工作业。 215.02 材料 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201.02小节规定的要求。 215.03 施工要求 1、 顺坝、丁坝及河岩防护的布设置应严格按图纸规定进行放样并交 与河道、水流的相对平面位置报监理工程师审批,以保证能正确发挥作用。 2、 所有石砌工程,必须在基面或坡面、夯实平整后,方可砌筑。 3、 石砌工程,应符合本规范第201.03-3条的要求。 4、 石砌工程的基础应按图纸要求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深度嵌入基槽,凡坡脚与混凝土或砌石基础相接时,应将相接的基面打毛并坐以砂浆。 5、 在土基上浆砌片石时,第一层可不坐浆,选用较大石块,砌于下层。自第二层起,必须坐浆,且砌缝互相咬接,砂浆饱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