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装 窗 帘 合 同 书 甲方:广宁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四会市天乐布艺店 为确保双方承诺, 预期完成工程任务和付清资金, 特制订以下合 同: 1、乙方承接甲方办公大楼(副楼)一幢共四层的安装窗帘工程 项目。 2、安装窗口共四十个,安装工程资金共需人民币五万柒仟圆整 (¥57000元)。 3、乙方要按甲方的窗帘布料样板、款式做,并保证质量,同时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前完成安装任务。 4、甲方要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前将全部工程款共计人民 币五万柒仟圆整(¥ 57000 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全部资金通过 邮政局支付,乙方帐号: 605933013220205817 户名:董玉珍 5、乙方应对安装工程跟踪服务。如果是甲方人为的破坏,乙方 不承担维修责任,如果是质量问题,一年内乙方负责维修。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并经甲乙双方自签名之日 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