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建行河北省分行关于 《收取技术经济咨询服务费》的规定 建冀函字 [1993] 第 330号 1993 年 7月 8日 各地市物价局、建设银行各分行、中收支行: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设银行于 1992年在技经系统内组织骨干力量,配 备专业设备,建立专门机构,开办了技术经济审价咨询服务业务。这项业务的开发,对充分发挥 建设银行审价职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此业务自开办以来,在咨询服务费用的收取上,全省尚 无统一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技经工作管理,促进审价咨询业务健康发展,使其更好地为我省经济 建设服务,根据国家物价局、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 建行系统咨询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1、代理编制工程预 决算及工程招投标底 的,按编制总造价计收咨询服务费 :100万元以下 部分(含 100万元)按 6‰;100万元以上至 500万元部
word. 附件: 河北省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 注 1 拖车收费 故障事故车型 基 价 作业费 1.高速公路拖车按本标准计费, 其他道路拖车收费基价标准 下浮 20%。 2.拖车作业里程为救援车辆将故障事故车辆从故障事故发 生地拖达规定地点的里程, 以公里为单位, 不足 1 公里按 1 公里;车辆的座位数、 吨位为客运车辆核定座位数、 货运车 辆核定载重量, 货物超载车辆按实际载重吨位计费, 卧铺客 车每一铺位折合 1.5 个座位。 3.拖车里程在 10 公里以内的按各车型的基价收费,超 10 公里部分, 按实际公里数加收作业费, 作业费最大计费里程 不得超过 40 公里。应故障事故车主特殊要求(送市内维修 厂、4S 店等),超出正常作业范围的拖车费用, 由双方当事 人协商。 4.对装运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车辆, 收费上浮 20% 。 5.大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