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的通 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 12月 17日 河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其自防自救能 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河北省消 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方针, 坚 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的火灾高危单位是指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重大人 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影响的单位、
附件1 序号 单位 序号 单位 1 河北联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8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2 石家庄康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9 河北诚亦达招标有限公司 3 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0 河北捷成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51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5 鹿泉市鑫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52 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 6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53 河北广通三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7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54 秦皇岛国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 藁城市宏业招标有限公司 55 秦皇岛正源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9 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6 秦皇岛秦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 河北天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7 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 河北振华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58 秦皇岛通远工程建设咨询 12 河北金正科信建设工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