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项目内容 收费基数 收费标准 造价咨询费 总咨询费 服务内容 100 0.30% 0.3 0.3 500-100 0.25% 1 1.3 1000-500 0.24% 1.2 2.5 5000-1000 0.22% 8.8 11.3 10000-5000 0.20% 10 21.3 10000以上 -10000 0.18% 100 0.18% 0.18 0.18 500-100 0.16% 0.64 0.82 1000-500 0.14% 0.7 1.52 5000-1000 0.12% 4.8 6.32 10000-5000 0.09% 4.5 10.82 10000以上 -10000 0.08% 100 0.48% 0.48 0.48 500-100 0.41% 1.64 2.12 1000-500 0.38% 1.9 4.02 5000-1000 0.34% 13.6 17.62
《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1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 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 92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 办法》(建设部令第 149号)、《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2014]8 号) 及《中价协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 [2013]35 号)及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 第二条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3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社会委托,从事投资估算、经济评 价、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