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 河北承德承朝高速公路管理处 26 河北承德承朝高速公路管理处 项目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总 则 (一)为加强承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实现 科学、文明、规范、安全的管理目标,全面提高承朝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依据交通部、河北省交通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本考核办法适用对象为参与承朝高速建设的施工单位及相关监理 单位。考核实行 100分制:分为工程进度 30%、工程质量 30%、履约能力 10%、 安全生产 15%和文明施工 15%五项,每项考核均为 100分。 每项最后得分乘 以相应权重相加之和为最后得分。 (三)由管理处组织,总监办及相关人员参加, 每两个月进行定期考核, 进行一次全线的综合评比。 (四)各单位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当出现安全 、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 工资等重大问题时,其相应质量考核和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考核项以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