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价》!""#$ %% &% 淮安市淮阴区开展 专项治理涉及建筑 企业收费工作 工 作 研 究 为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根据 省、市文件规定,淮阴区财政局、物价 局、建设局、建工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 对涉及建筑企业的收费进行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的范围:各级各部门现行 涉及建筑企业,包括从事土木工程、建 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 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的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 集资、摊派以及经营服务性收费。 专项治理的内容:向建筑企业收取 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执行法律、法规规 定,以及国务院或者财政部、国家发展 改革委和省政府及省财政、价格部门规 定的;不执行国家和省明令公布取消涉 及建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 变换名目继续向建筑企业收取或恢复征 收的;将行政性收费自行转为经营服务 性收费的;超过规定收费标准收取或者 重复收取的;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