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好,您咨询海绵城市评价指标细项的有关材料已收 悉,现答复如下: 1、为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落实重点建设任务,按照科 学性、典型性及体现地方特色的原则, 在充分考虑海口发展水平 的基础上,依据《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 (2015)75 号 ]中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参考相关规划成果,确定了 海口市海绵城市建设的五项分项目标及 22 项指标,五项分项目 标具体表述为:水生态全面恢复、水环境显著改善、水资源适度 利用、水安全充分保障、制度建设完备,具体指标如下表。 表 3-1 海口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目标 目 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30年 备注 水生态 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0% ≥7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 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 2015〕 75 号)要求 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2 海绵城市达标面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