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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3
砖混结构房屋构造柱、墙体拉结筋及马牙槎设置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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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结构房屋构造柱、墙体拉结筋及马牙槎设置的一般规定 一 11G329-2图集中关于多层砖砌体构造柱构造要求 4.2.2多层砖砌体房屋的构造柱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构造柱最小截面可采用 180mm*240mm(墙厚 190mm 时,为 180*190mm)纵向钢筋宜采用 4¢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 250mm, 且在柱下端应适当加密; 6、7度时超过六屋、 8度超过五层和 9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 4¢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 200mm;房屋 四角的构造柱应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 2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沿墙高每隔 500mm设 2¢6水平钢筋和¢ 4分布短筋平面内点焊组成拉结网片或¢ 4 点焊钢筋 网片,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 1m。6、7度时底部 1/3楼层;8度时底部 1/2楼层,9度时全部楼层,上述拉结筋网片水平通长设置,当 砖砌体墙为 370mm厚时,拉结网片的水平钢筋

构造柱的设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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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柱的设置原则 构造柱的设置原则 : 1)应根据砌体结构体系 .砌体类型 .结构或构件的受力或稳定要求 ,以及其他功能或构造要求 , 在墙体中的规定部位设置现浇混凝土构造柱 ; 2)对于大开间荷载较大或层高较高以及层数大于等于 8 层的砌体结构房屋宜按下列要求设 置构造柱 (1)墙体的两端 , (2)较大洞口的两侧 , (3)房屋纵横墙交界处 , (4)构造柱的间距 ,当按组合墙考虑构造柱受力时 ,或考虑构造柱提高墙体的稳定性时 ,其间距 不宜大于 4M,其他情况不宜大于墙高的 1,5--2 倍及 6M,或按有关的规范执行 , (5)构造柱应与圈梁有可靠的连接 ; 3)下列情况宜设构造柱 (1)受力或稳定性不足的小墙垛 , (2)跨度较大的梁下墙体的厚度受限制时 ,于梁下设置 , (3)墙体的高厚比较大如自承重墙或风荷载较大时 ,可在墙的适当部位设置构造柱 ,以形成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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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柱马牙槎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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