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使给水排水构筑物在施工中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 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 ,特制订本规范。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业给水排水构筑物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工 业中具有特殊要求的给水排水构筑物。 第 1.0.3 条 给水排水构筑物必须按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施工,变更设计必须经过 设计单位同意。 第 1.0.4 条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 火、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第 1.0.5 条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施工准备 第 2.0.1 条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当施工单位发现施 工图有错误时 ,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第 2.0.2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使给水排水构筑物在施工中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 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 ,特制订本规范。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业给水排水构筑物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工 业中具有特殊要求的给水排水构筑物。 第 1.0.3 条 给水排水构筑物必须按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施工,变更设计必须经过 设计单位同意。 第 1.0.4 条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 火、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第 1.0.5 条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施工准备 第 2.0.1 条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当施工单位发现施 工图有错误时 ,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第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