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1: 2009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成绩表(第三十八期) 序号 姓名 单位 考试编号 类别 考试卷种类 考试日期 考试成绩 1 孙炜 六盘水盛宇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A1 A类 企业主要负责人 10月 27日 62分 2 蒲廷海 安龙县聚源有限责任公司 B26 B类 项目负责人 10月 27日 61分 3 王秀峰 安龙县聚源有限责任公司 B64 B类 项目负责人 10月 27日 62分 4 胡克林 安龙县聚源有限责任公司 C106 C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月 27日 62分 5 孙育祥 安龙县聚源有限责任公司 C111 C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月 27日 62分 6 黄兢 安龙县聚源有限责任公司 C132 C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月 27日 62分 7 孙朝纪 安龙县聚源有限责任公司 A5 A类 企业主要负责人 10月 27日 63分 8 武焱 安龙县聚源有
对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不受《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限制的探析 本文作者:吕士威 内容摘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转让房地产时,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对所 开发的项目已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否则不能转让。现实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常常以该限制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为依据拒绝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的当事人办理土地使用 权登记。本文拟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分析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不同,从而论证国土 资源管理部门的行为不当。 关键字:《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资 土地使用权入股 开发投资总额 的百分之二十五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营房地产”;《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 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