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 规范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 根据《关于加快发 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 2010〕8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辖十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 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 限定建设标准、 租金标 准、供应对象,面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政策性住房。 第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 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等方 式多渠道筹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 也可以是集体宿舍。 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套型 建筑面积控制在 60平方米以下。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 规范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公 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建保〔 2010〕87 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精 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辖十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 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 限定建设标准、 租金标 准、供应对象,面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政策性住房。 第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 通过新建、 改建、购买、租赁等方 式多渠道筹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套 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60平方米以下。 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应执行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