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89 号 《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已经 2005 年 12 月 16 日省人民政府第 36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6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省 长 二 ○○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的行为 ,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应当进 行招标并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实行备案制的部分工程建设项目。 前款规定实行备案制的部分工程建设项目 ,系指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 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 ,以国有企业担保或者以国有资产抵押、质押的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