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分类等级 建筑工程 轻微事故,死亡 0 人,重伤 0 人,直接经济损失 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 死亡 1至 2 人,重伤 1至 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下同),直经损 100 万至 900 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 3 至 9 人,重伤 10 至 49人,直经损 1000万至 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 理。 重大事故,死亡 10至 29 人,重伤 50至 99人,直经损 5000 万至 1 亿,上报国务院,省级 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 30人以上,重伤 100 人以上,直经损 1 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 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 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 11月 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 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
目 录 一、坍塌事故 1. 某火电建设公司威信煤电一体化火电项目“ 6.8 ”脚手架坍塌事故 ....... 1 2. 某工程有限公司巴基斯坦水电项目“ 12.24”钢筋倒塌事故 ............. 4 3. 某公司襄阳市南漳县建筑项目“ 11.20”施工坍塌事故 ................. 6 4. 某局刘奎斋中桥项目“ 8.23”坍塌事故 . ............................. 8 5. 某公司丰都长江二桥项目“ 10.12”重大围堰坍塌事故 ................ 11 二、高处坠落 6. 某工程有限公司俄罗斯火电项目“ 11.22”高处坠落事故 .............. 13 7. 某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温州电厂火电项目“ 4.2”高处坠落事故 .......... 16 8. 某工程有限公司庙嘴大桥项目“ 10.2”高处坠落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