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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30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税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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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 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标 签】服务业 ,天然水供应服务 ,水利工程水费 【颁布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深地税告﹝ 2007﹞276 【发文日期】 2007-05-16 【实施时间】 2007-05-1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营业税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7﹞461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

水利规费征收难点及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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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规费征收工作是水利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速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支撑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管理效率,提升河道长效管护成效,推进水行政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基础。本文对水利规费征收工作的难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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