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香港法定图则土地用途分类与大陆城市用地分类体系有很大的不同。前者遵循双向逻辑,重在对规划意向的界定,将城市视作一个动态的有机体,采用过程性控制的管理方法;而后者遵循单向逻辑,重在对规划范围的界定,将城市视作一个静态的有机体,采用蓝图式控制的管理方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面对城市的快速发展,如何增强对城市动态本质的认识,将弹性控制、可持续发展、生态保护等理念纳入到用地分类体系之中,精简不必要的用地分类和规划过程,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机制,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1. 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 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集体土地概念及范围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土地采取的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形式, 该种所有制的土地被称为农民集体所 有土地,简称集体土地。农民集体的范围有下列 3种: ①村农民集体; ②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 ③乡(镇)农民集体。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 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 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 由乡(镇)农村集体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