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外资特别是港资的大量涌入,包括深圳在 内的珠三角地区制造业的空前繁荣,以“三来--*b”企业为主的一批中、小企 业急需寻找新的融资渠道以引进技术设备。与此同时,我国经济逐步由计划 体制向市...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8 年 12 月 17 日审判委员会第 44 次会议讨论通过)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依法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统一全省执法尺度, 我院审判委员会已于 2008 年 12 月 17 日第 44 次 会议讨论通过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 干问题的意见》 ,现予印发,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参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 请及时向本院民一庭反映。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为统一全省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执法尺度,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