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防雷要求、 CRCC 认证、智能防雷 一、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容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 1 、总则 1.0.1 为统一规范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容防护工作, 提高 信号设备抗御电磁干扰能力, 减少或防止雷电故障, 特制定本实施指 导意见。 1.0.2 铁路信号设备雷电防护应采取综合防护的方法, 主要为三 个方面: l 改善电磁兼容环境条件, 包含屏蔽、等电位设置以及合理布线; l 分区分级设置防雷保安器; l 良好接地措施。 1.0.3 铁路信号设备本身的电磁兼容性应当符合 《铁道信号电气 设备电磁兼容性试验及其限值》( TB/T 3073-2003)规定要求。电气 化牵引区段,与钢轨连接的信号设备,还应符合 TB/T 3073-2003 标 准附录 A牵引电流传导性干扰试验(即不平衡牵引电流抗干扰度试 验)要求。 1.0.4 与室外连接的信号设备, 其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应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