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砖供应合同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需方因 工程建设需要,要求供方提供工程所需的红砖, 经双方友好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 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 标砖 二、产品规格及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产品价格: 四、本工地总用量: 五、计量方式: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七、交货地点: 八、供方责任 (1)、供方应积极组织货源,保证材料的供应,不得无故缺货而影响 需方的工程建设,如因材料供应不上而造成工地停工的误工费由供方 承担,需方有权在供方货款中扣除(因停电、暴雨、重大活动禁止放 炮而停产及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2)、供方应保证行车安全, 工地现场外的一切交通事故和货物损失 均自行承担。 (3)、现场服从材料员指挥,不得随意乱倒。 2、需方责任: (1)需方积极组织资金,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如需方违反 约定延期支付货款,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