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流调节是确定河流治理开发方案及水利枢纽工程规模的重要环节,供水水库径流调节计算的任务是在来水确定的情况下,计算兴利库容、保证供水量和设计保证率三者之间的关系。根据《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95),对于综合利用的水库工程,当各用水部门设计保证率以不同方式表示时,先进行换算,统一以年保证率表示。但对承担单一供水任务时(比如工业用水),如果仍然以年保证率表示,则势必导致水库设计兴利规模偏高,笔者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小鹤立河水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中发现若以月保证率表示,则可以在保证工业和环境用水的前提下,能够降低水库设计兴利规模,从而降低工程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