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目录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批程序 第三章 转让程序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批程序 第三章 转让程序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安徽省 人民政府令 第 209号 《安徽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 理暂行办法》已经 2008 年 4 月 14 日省人民政府第 5次常 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 2008 年 6月 1日 起施行。 省长王三 运 二○○八 年四月十九日 安徽省 企业国有产权转 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 有产权转让的监 督管理,防止 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 行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持有国有资本 的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基础信息登记表(参考表式) 交易机构名称: 交易合同编号: 一、转让方情况 企业(单位)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机构: 批准文号: 企业(单位)统一代码 本企业代码□□□□□□□□□ -□ 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 -□ 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 -□ 隶属关系 (国家标准:行政隶属关系代码—部门标识代码) □□□□□□ -□□□ 所在地区 (国家标准:行政区划代码) □□□□□□ 所属行业码 (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 经营规模 1 、大型 2 、中型 3 、小型 □ 经济类型 1.国资监管机构 2. 国有独资企业 3. 国有独资公司 4. 国有控股企业 5.其他 □ 二、转让标的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单位)统一代码 本企业代码□□□□□□□□□ -□ 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